第13版:新农村-对话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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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本报邀请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蒋定之、山东寿光市常务副市长朱兰玺、山东寿光市洛城街道董前村党支部书记董立军,就银行业服务“三农”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对话—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蒋定之(中)、朱兰玺(右一)、董立军(左一)在交谈。    本报记者 乔金亮摄
图为山东寿光农村合作银行支持建设的绿色苗圃基地。           侯象林摄

对话人———

蒋定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

朱兰玺:山东寿光市常务副市长

董立军:山东寿光市洛城街道董 前村党支部书记

策划人———

李 力:本报产经新闻部副主任

  蒋定之:感谢经济日报对银行业和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对农村金融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舆论支持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我印象很深的是,前不久《经济日报》连续刊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一周年回访”系列报道,在银行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代表银监会向报社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6.6万亿元,3亿多农民受惠

  蒋定之:“三农”问题历来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承担着特别重要的责任。

  这几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在认真履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的同时,努力采取措施来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和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为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信贷在宏观调控中体现了加强的一面,支农服务在城乡统筹中不断改善,农民在贷款获取的便利度上不断提高。

  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已顺利结束;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农业银行整体股份制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邮政储蓄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定位逐步明确,功能不断拓展,由简单的动员储蓄、提供结算便利,发展到承担和发挥“三农”领域中配置资源、调节经济、分散风险、打造诚信等作用的重要行业。截至200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7%。截至今年3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7.2%,高于同期银行业贷款增速1.3个百分点。其中,农户贷款1.5万亿元,受惠农民3亿多。

  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农村经济活力强的地方,农村金融活力也强。山东寿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朱兰玺: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很多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新政策,为打造我们寿光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好的金融政策环境。目前,山东省第一家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在寿光正式启动,邮政储蓄银行寿光市支行已经成立,寿光农村合作银行被列入山东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试点;农业发展银行也加大了商业性贷款的投放力度,地方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近年来,银监会遵循农村金融运行规律,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改进对农村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

  蒋定之:农村经济的市场主体种类多,有分散农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等。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这些市场主体能够获得信贷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近年来,银监会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了许多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做到“既贷点又贷链”,统筹支持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的生产发展。一是在支持分散农户发展方面,出台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主体、对象、额度、利率、期限等要素进行了全方位拓展。截至今年3月末,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5万亿元。二是在支持农村小企业发展方面,相继发出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指引》,把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小企业领域,支持农村小企业创业发展。截至今年3月末,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9万亿元。三是在支持农民专业组织方面,专门组织召开针对性的服务座谈会,把近年来蓬勃发展起来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重点支持对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两社”对接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四是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制定下发银(社)团贷款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的银(社)团贷款方式,重点加大对外联国内外市场、内联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夏天,我到宁夏吴忠市看了一个叫“塞外香”的农业龙头企业,专门生产加工优质大米和面粉,联系的农户有3.2万户。科研机构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先进技术和良种。当地农村信用社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也为农户提供生产资金,形成了“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生产联合体。这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截至今年3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4781.3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975亿元。同时,为改进对农村优质客户的金融服务,我们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优质客户实施利率、期限等方面的优惠,加快推进金融创新,积极提供有利于支持其生产发展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朱兰玺:是啊。我印象很深的是,去年12月份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座谈会就是在潍坊召开的。寿光农村合作银行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了对寿光市乐义蔬菜、绿能瓜果、农圣庄园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支持,促进我市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效农业产业带和产业区,带动了15万农户增收致富。

  银监会要求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三农”服务工作不放松,支持力度不减弱,信贷投放不下降

  蒋定之:针对去年以来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年初以来自然灾害频发的不利因素,银监会立足自身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先后召开三次电视电话会议,下发《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在从紧货币政策下,既要严格执行从紧货币政策,又要采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政策,千方百计控制和压缩非农贷款投放,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确保今年的农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去年水平,确保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三农”服务工作不放松,支持力度不减弱,信贷投放不下降。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种养殖业的金融支持,有效增加农户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信贷资金投放,努力保障粮食生产以及生猪、油料等“菜篮子”农副产品生产的信贷供给,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产业化升级以及农村流通体系和市场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允许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灵活掌握信贷投放进度。对于支农资金不足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主动申请用好支农再贷款额度。对信用良好、因受灾造成生产困难的农户和农业企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原有贷款可予以合理展期,也不罚息,评级也不降低,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能力。

  朱兰玺:寿光银行业支持“三农”的力度很大。近3年,寿光银行业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00多亿元,年均增长近20%。今年以来,已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7.6亿元,受惠农户达7.2万户;发放贷款30亿元,支持小企业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引导发展银(社)团贷款和银行代理业务,支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三农”金融业务步入全面拓展新阶段

  蒋定之:这些年,银监会立足我国“三农”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广传统优势业务,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不断满足农村金融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针对农村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大力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户致富奔小康。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类农户贷款余额13216亿元,比农村信用社改革初期的2003年末增加6078亿元,增长85.1%。二是针对农村较大额度且单户机构难以满足的贷款需求,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联合向农村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发放贷款。三是针对农村机构网点单一、功能不足等问题,指导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合作与协作,大力发展代理业务。四是针对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特点,我们今年初提出开展“支农服务创新”活动,重点围绕解决“贷款难”问题,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大力开展金融创新。

  朱兰玺:寿光银行业在破解“三农”贷款难方面,采取了信用村户评定、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去年4月,寿光在全国首家推出了“金纽带”信用互助贷款支农新产品,以协会会员自愿缴存贷款额3%—5%的风险保证金对全部会员贷款提供保证。加入信用互助协会的农户,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不用担保,拿着贷款证、身份证、手戳就可以到银行柜台随贷随用,随时还款;授信额度也由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10万元,最高可贷到50万元;同时还享受优惠利率,利率在原来信用户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少上浮40%。按户均贷款10万元计算,每户一年就能节省利息3000多元。

  董立军:我是山东寿光市洛城街道董前村党支部书记,说起银行业这几年对我们农村的服务,我深有体会。

  农村小额贷款政策的确让我们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时间又快,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大部分群众的燃眉之急,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深受群众的欢迎。

  银监会积极督促和引导与农业关系非常密切的大型银行,切实发挥好其信贷支农的积极作用

  蒋定之:大型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我们始终强调,大型银行既要遵循商业化经营原则,又要积极履行好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维护好社会的整体利益,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目标实现。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讲,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是义不容辞的。为此,我们要求:

  在机构网点上,大型商业银行现有县域机构网点要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自行撤并。建立市场准入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以下增设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县域分支机构的组建步伐。

  在资金投放上,县域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除上缴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等资金外,所有资金都要用于当地,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其他各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新增存款,原则上也要大部分用于当地。

  在评价考核上,要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支农服务评价制度,根据其在县域内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对在城市地区增设机构网点以及开办新业务等准入事项实行差别政策。

  在管理方式上,督促大型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管理方式,下放信贷管理权限,提高县域资金运用水平。

  同时,我们还积极督促和引导与农业关系非常密切的大型银行,切实发挥好其信贷支农的积极作用。农业银行重点是要处理好改制上市与面向“三农”的关系,切实发挥商业金融支农服务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流通体系和市场机制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结合县域分支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逐步增加基层网点的业务授权,指导开办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业务,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着力提升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要按照建设专业化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方向,努力成为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

  董立军:近年来,银行为农民提供的贷款品种越来越多,服务越来越好。就拿我们董前村来说吧,以前我们村共有10户农户有银行贷款证,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银行实施“金纽带”信用工程后,有69户农户获得授信595万元,已取得贷款的达到了52户380万元,较好地满足了农户的资金需求。

  大力培育贴近“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农作用

  蒋定之:这些年来,银监会着眼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工作要求,努力探索解决欠发达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银行业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新路径。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2006年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本着“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置、股东资质、注册资本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放宽,先行选择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并于2007年10月份将试点扩大至31个省份。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已正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家,其中村镇银行36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9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户贷款9.2亿元,农村中小企业贷款5.1亿元。

  同时,为更好地推进实施这一政策,银监会还在去年首次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重点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覆盖和分布情况,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机构。

  我们还要求各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面。对于第二批已确定的试点机构,要积极完成筹建工作,力争今年底开业机构数量达到100家左右。同时,督促引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业务发展,增加“三农”信贷投放。村镇银行新增存款除缴纳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外,绝大部分要直接或间接投入“三农”;农村资金互助社信贷投放要全部用于入股社员。

  对小额贷款公司问题,今年5月份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联合研究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明确。

  朱兰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好。我们寿光的村镇银行刚刚筹建,当地银行机构就感觉到了竞争压力加大,改进工作的动力增强,相信后续效果也会很好。

  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任重而道远

  董立军:农民对享受更好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多的期待和要求。比如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们农民贷款抵押物缺乏,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解决农民贷款抵押物不足和范围窄的问题。

  朱兰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问题需要多策并举。对此,我们采取了多方面措施,包括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开展“信用菜乡”等诚信建设活动,取消不得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等歧视性规定,不仅较好地解决了银行存在的难题,还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变化,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特征越来越明显,需要加快金融创新。

  蒋定之:对于农村金融服务问题,我有两个总体判断:一方面,这些年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确实有明显改善。各方面围绕农村金融服务都做了很多工作,银监会按中央要求先后采取一系列引导和鼓励性政策措施,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也结合实际在贷款贴息、担保机构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各农村金融机构也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并取得积极进展。另一方面,农村“贷款难”问题目前还确实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最薄弱的环节。对这一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也不应该回避,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症结,研究采取治本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客观地讲,农村“贷款难”问题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三农”自身的问题,也有经济金融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当前来看,有这样几方面并存性矛盾:农村“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并存;流动性过剩与农村资金短缺并存;商业化经营与政策性扶持不足并存。究其主要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农业具有天然弱质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的高成本、高风险和低收益,使得服务“三农”与金融的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二是缺乏农业信贷风险的转移、分担和补偿机制。农民融资缺乏足够、有效的抵押担保品,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亟待拓展,引导银行业机构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系统性、长期化的激励政策体系尚未建立。三是一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能力不强,产品也不丰富。

  全局的问题需要全局统筹,政策的问题需要政策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不仅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也严重束缚“三农”发展,影响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要靠优化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和综合实力,加快推进城乡二元经济转换。从金融角度来讲,要多方联手,多策并举,按照有利于加强“三农”金融服务,有利于化解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的原则,在深化改革中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好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不够的问题;在政策扶持中强化利益引导,解决好金融支农动力不足的问题;在功能布局中突出重点领域,解决好政策性金融能力不强的问题。

  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覆盖广泛、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原则,建立符合农业发展融资需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经营要求的信贷激励政策。我们认为,只有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才能使农村金融业务运作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才能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增加“三农”信贷投放,才能保证农村信贷可持续增长。从这一意义上讲,国家对农村金融运作给予政策支持,实际上就是支持“三农”的发展。从国际经验看,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国家对农村金融都采取农贷贴息、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一系列引导增加农业信贷投放的政策激励和正向引导措施,其中的一些制度设计和具体做法不乏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文/本报记者 张进中 殷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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