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企业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眼
六省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樊曦)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自2005年开展六省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辽宁、河北、上海等六省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已经形成,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据了解,辽宁、河北、湖北三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已全部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江西、上海、湖南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设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的户数均在80%以上,企业法律事务专业人员合计1116人。辽宁省国资委已在全部所出资的26户企业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江西、湖北、河北国资委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也达到80%以上。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六省市国有重点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流程再造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建立,为企业改革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