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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与华轮—威尔森汽车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的吸收合并公告

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与

华轮—威尔森汽车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的

吸收合并公告

  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华轮—威尔森汽车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已于2008年6月26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初步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和华轮—威尔森汽车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天津分公司的债务由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各方公司的债权人可自2008年7月7日起九十日内要求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彤女士  联系方式:65885566

              华轮—威尔森(中国)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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