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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与上海市签署共同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合作协议

  新华社上海7月5日电 (记者吴宇)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上海市市长韩正5日在此间签署了《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合作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了签字仪式。

  《合作协议》提出,要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并带动和促进长三角地区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要加强服务贸易政策扶持,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集成作用,并探索发展服务贸易的新政策在上海市先行先试。

  《合作协议》还提出,要建立服务贸易工作联系机制,部市领导定期会晤;要发挥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的作用,为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政策指导;要制订未来5—10年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服务贸易发展综合评估体系;要开展服务贸易促进,鼓励服务贸易专业协会发展,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培育服务贸易知名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海内外服务贸易活动。

  陈德铭在签字仪式上强调,发展服务贸易对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转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和外贸发展方式至关重要。他说,商务部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抓紧研究制定服务贸易发展的扶持政策,编制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金融、物流、文化、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服务出口。

  韩正表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构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上海“十一五”规划制定的奋斗目标。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将抓住全球服务业加快转移的历史机遇,把服务贸易当作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抓手,把发展服务贸易与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结合起来,与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与提高城市软实力结合起来,与服务长三角和服务全国结合起来,构建由服务贸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等共同组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立体格局。

  陈德铭认为,商务部与上海市共同探索依托大城市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路和做法,不断总结服务贸易发展规律,不仅将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服务贸易全面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上海对全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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