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周婷玉)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组2日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周铁农出席会议。听取汇报后,陈至立副委员长作了讲话。

  陈至立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一部旨在实现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重要法律。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实施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推进环评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抓好环境污染防治,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

  陈至立强调,要突出重点,增强环评法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关键问题的解决。一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检查各级政府执行环评法的力度和实施效果。二要把环评制度和环评能力建设的检查放在突出位置。三要把容易造成水和大气污染的项目环评作为检查重点。四要推动规划环评工作。她要求各检查小组要精心做好准备,深入实际,抓住关键,务求实效,切实做好环评法执法检查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月至7月环评法执法检查组赴上海、山西、内蒙古、山东、重庆等地,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北京、辽宁等11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环评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由陈至立副委员长任组长,路甬祥、周铁农副委员长也将率队参加检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