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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本报北京7月1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介绍,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自7月1日起,国内航班每张成人普通票燃油附加费将上涨20元至50元。

  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在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的通知中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00元调整为150元。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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