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的要求,今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化妆品等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领导小组组长蒲长城。
记者:请介绍一下建设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背景,以及当前整体推进的情况。
蒲长城: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在第三方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的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其最核心的功能是“真实可追溯”。它以涉及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将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连接起来,为政府、消费者、企业提供监管和查询服务。
列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都是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实施电子监管是对这一类产品标志标识的进一步规范。按照入网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一般是一品一码,具有唯一性,相当于产品“电子身份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掌握产品流通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机查询等途径查询产品信息;执法部门对产品可以随时监控,发现有问题的产品迅速溯源和召回,对假冒伪劣行为予以快速查处。
2007年11月29日,质检总局会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涉及安全的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并确定了首批入网的9大类69种产品。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又根据企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入网企业58465家,激活产品22.50亿个,通过监管网举报涉假信息781起并及时予以查处。与此同时,部分特种药品也实施了电子监管网管理。
记者: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建立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的一个重要创举,请问通过试点和实践,监管网在这些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蒲长城: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从质量可追溯这一基本问题入手,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提升政府市场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名优产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诚信体系等具有积极作用。从三年的推进情况看,该网在五个方面发挥了作用:有利于消费者快速了解产品信息,轻松识真辨假,对假冒伪劣产品方便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有利于经销企业建立健全正规的进货渠道,规范和提高索证索票效率,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溯源和召回,促进经销企业进真货、卖真货,扩大销售量;有利于生产企业和执法部门快速准确发现假冒产品、快速举报、快速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同时,及时掌握产品市场营销信息,提高物流及销售管理;有利于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准确掌握假冒案件和质量违法信息,迅速采取执法行动,并对问题产品实施有效追溯与召回,为产品质量预警提供准确依据;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记者:由于首批9大类69种产品量大面广,一些企业在赋码过程中需要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国家质检总局也作了相应安排,部分企业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今后要求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网,请问这些工作都有哪些具体部署?
蒲长城:9大类69种产品是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研究确定的首批入网目录,在实施中,国家质检总局又根据部分企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赋码的,企业必须进行书面说明,由各省级质监局严格把关,情况属实的,方可批准并报总局推进办备案,且必须限定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08年12月31日。
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按照强制推行与自愿入网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对涉及安全类并实行行政许可的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的产品实行强制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