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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要求
维护成品油价格上调后的市场秩序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何振红报道: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成品油价格上调后的市场运行调控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油价上调后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百货商场等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防借机哄抬物价、搭车涨价、变相涨价,维护市场秩序。倡导流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经营成本,努力稳定商品价格,最大限度地减轻成品油价格上调对流通环节价格水平的影响。

  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制度,加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强化重要商品储备日常管理。指导批发市场、超市、百货商场等流通企业积极组织小包装米、面、油及肉、禽、蛋等重要商品货源,生产、流通企业要在维持正常经营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部分应急库存,切实提高重要商品紧急调运和投放的快速反应能力。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加快建立市、县两级预案。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低收入居民、大专院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特殊群体的消费需求。通知还就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等方面工作做出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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