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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部分台资企业因大陆南方洪涝灾害所受损失已获有效控制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张勇 陈键兴)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据初步了解,除广东、湖南等地台资企业受灾较严重外,其余地区台企总体情况平稳,无人员伤亡报告。

  范丽青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汛期来得比较早,目前广东省有398家台资企业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46亿元人民币;湖南省台资企业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人民币。灾害发生后,各受灾地方台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走访台资企业,及时通知汛情,帮助受灾企业开展救助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开展对受灾台资企业的捐款捐物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她表示,由于防范及时、通知到位、措施得力,台资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台商、台属因洪灾造成人员伤亡。国台办及各级地方台办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受灾台资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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