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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就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出通知,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通知要求着重从7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过程和结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服务事项,以及办事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办事承诺、违诺责任及结果反馈;廉政承诺、办事纪律、监督电话、投诉方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广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适合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特点的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所属单位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重点围绕收费、资金运作和物价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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