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6月20日电 (记者黄毅) 四川省日前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对口支援联系机制,由部分省直部门分别联系1个对口支援省市,负责支援省(市)与受援县(市)的衔接、协调和接待工作。
为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中央决定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确定了18个东中部省市支援四川省18个重灾县(市)。
四川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安排,结合受灾县(市)的灾情、灾后重建的任务,省直部门联系对口支援省市安排为:山东省—四川省北川县—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四川省汶川县—四川省交通厅、浙江省—四川省青川县—四川省建设厅、江苏省—四川省绵竹市—四川省经委、北京市—四川省什邡市—四川省国资委、上海市—四川省都江堰市—四川省教育厅、河北省—四川省平武县—四川省民政厅、辽宁省—四川省安县—四川省财政厅、河南省—四川省江油市—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四川省彭州市—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四川省茂县—四川省水利厅、湖南省—四川省理县—四川省农业厅、吉林省—四川省黑水县—四川省林业厅、安徽省—四川省松潘县—四川省商务厅、江西省—四川省小金县—四川省文化厅、湖北省—四川省汉源县—四川省卫生厅、重庆市—四川省崇州市—四川省环保局、黑龙江省—四川省剑阁县—四川省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