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