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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连锁经营惠及“万村千乡”

  本报讯 记者王学仁、通讯员张悦报道:辽宁省自2005年8月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连锁农家店服务范围覆盖了90%的乡镇、60%的行政村,使全省800多万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并产生了多方面效果。

  创新连锁经营模式,增强企业竞争活力。辽宁省大胆创新,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以85家大型商业批发、零售企业为载体,在57个县(市、区)、920个乡镇、7217个行政村建起了12700多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连锁经营农家店,吸纳3.1万名农民从事流通业,建设了86个区域型商品配送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试点企业2007年实现销售额39.5亿元,增长2.9倍,实现利税5327万元。良好的经营业绩,激发了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积极性,普遍加大了投入力度,先后投资4.8亿元,用于农村市场配送中心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繁荣活跃农村市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承担这项工程的商业企业根据农村市场不同的消费需求和特点,不但扩大了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流通规模,还通过开发文化市场和服务市场,创新经营方式,引导农民消费,繁荣农村市场。由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辽宁农村地区连锁店铺数量比“九五”末期增长3.1倍,经营范围涵盖食品、日用品、家电、化妆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多个行业和领域,连锁经营的农家店已成为农民群众购物的理想场所。辽宁省商业厅依托农村连锁店相继开展了“优质年货走进万村千乡”、“庆丰收、奔小康、名优商品送下乡”等多种活动,全省农村市场呈现一派繁荣活跃景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还促使大批商业企业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把物美价廉、安全实惠的日用消费品送到了农村,拓宽了农民的消费空间和商品的选择范围,现在,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开架售货一改农村多年来隔着柜台买卖的传统商业方式,农民可以随意地选购商品。商品品种也大幅增加,村级店经营商品已普遍达到1000种以上,乡级店达到2000种左右,基本上能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10000多家连锁小超市进入乡镇村屯以后,改变了过去农民“油盐酱醋在村里,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县里”的购物状况,在自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购物环境。超市下乡还使当地生活日用品和食品价格降低了5%至10%。

  拓宽农民致富门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连锁经营的农家店既是生活资料的售卖者,也是小品种农副产品的销售者,还肩负着农副产品回购的使命。辽宁农村不少商业企业开展了农副产品代收代购业务,尤其在交通不发达的边远山区,这项业务很受农民欢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流通网络的建设,有力促进了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加快了产销一体化进程,在解决农民“卖难”问题的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副产品流通,拓宽了农民的致富渠道。

  新建或改造后的农家店,店面整洁、服务规范、商品保质,成为乡村一道亮丽的风景。一些乡村以连锁超市为载体,建立起集日用品与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文化娱乐、网络信息、通信代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不少连锁超市还在农家店中无偿为农民提供报纸、杂志、科技书刊,开展代售邮票等服务,丰富了农民的精神生活,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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