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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汕头制订城市发展用海总体规划

  本报讯 记者李洽源、通讯员郑元承报道:《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近日通过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

  东部城市经济带是汕头市规划“三条经济带”建设之一,规划区用海面积约为1885.40公顷,占用岸线长度约15公里。东部城市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既是整治韩江河口、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布局、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这一区域建成后将成为以金融、商贸、旅游、居住等城市服务性产业为主的综合功能区。

  2007年7月,《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申报后,得到国家、广东省海洋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据此,汕头市对用海布局作进一步的优化,采用了组团式空间布局和水陆相间结构及亲水岸线的布局方式,充分体现新的围填海方式和理念,既增加了亲水岸线的长度,又解决了区内排涝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确保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

  目前,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正在抓紧做好新津片区首批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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