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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行五项规定确保灾区客户利益

  本报讯 记者王智报道:农业银行日前表示,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利益,农行最近出台五项新的规定,确保受灾群众存款一分也不会少。

  这五项新的规定包括: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地震中毁损、遗失的,可提出储蓄存款业务应急查询申请,提交存款人身份证件号码或存款账号,经确认存款人身份后,农行向存款人本人提供存款账户信息;对既不能提供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又不能提供存款账号等资料的存款人,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件,再办理查询业务;存款人因灾死亡或失踪的,存款人直系亲属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即可代为办理账户查询业务。需支取的,按储蓄存款继承和过户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存款人存款凭证遗失的,可通过口头挂失或正式挂失方式维护账户资金安全;存款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凭证挂失业务,在准确核对存款人身份后,可急办、即补、即取。

  针对灾区客户实际情况,农行要求分支机构要正确运用多种方法,主动识别客户身份,满足客户存款查询、存取款、挂失等储蓄业务需求。储蓄存款支控方式为非“凭密码”支取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原预留支控方式后才能受理;对须客户本人办理的储蓄业务,如客户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其授权代理人在提供存款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公证书后可代为办理。其中,因卧床等原因导致的业务办理障碍,可采取主动上门核实等方式解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因灾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客户,其监护人在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和监护权利证明后,可由监护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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