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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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总局:
提出10条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秩序

  本报讯 记者敖蓉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提出10条措施,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这10项措施包括: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力度,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点管理,加大流通流域建材质量监管力度,加快灾区12315网络恢复重建工作,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防止传销向灾区蔓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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