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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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加强灾区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管理

  本报讯 记者何振红报道: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灾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的监督和管理。通知要求,灾区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的接收、发放工作。按照优先保障重灾区,适当照顾次重灾区,不得投放非重灾区的原则,确定各地流动售货车投放数量,确保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投入到最需要恢复商业网点经营的地方。

  对投放使用的流动售货车和帐篷,要完善交接手续。要设立流动售货车和帐篷实物台账,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待灾区市场体系恢复、市场供应进入常态后,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商务部和有关部门将对流动售货车和售货帐篷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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