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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
地震灾区近四分之一受损商贸流通企业恢复经营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何振红报道: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3日说,截至2日,四川、甘肃、重庆、陕西等地震灾区已有近四分之一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成功恢复经营。

  常晓村在商务部抗震救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日,四川、甘肃、重庆、陕西地震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因灾不同程度受损共计70527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4.6亿元。经过努力,已有17233家受灾商业企业成功恢复经营,其中商品交易市场和批发企业2007家,零售及其他企业15226家。

  四川省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因灾不同程度受损66661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18.2亿元,目前已有14707家受灾企业成功恢复经营。甘肃省受损2692家,直接经济损失24521万元,已有1782家受灾企业成功恢复经营。

  常晓村说,目前成都、绵阳、德阳、广元等大中型城市的商业网点基本恢复正常,县级城市及乡镇的商业网点恢复还有困难。据介绍,商务部采取了五种方式恢复乡、村和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市场经营,包括提供500辆流动售货车,设立2000个帐篷商店,开设5000套木制售货亭,对4613个经维修可恢复经营的网点完成维修,以及结合灾后重建工作筹划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布局。截至2日,商务部已向灾区交付252辆流动售货车并已全部启用,交付商店帐篷805顶,其中176家帐篷商店已经开始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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