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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本开始实施新交通法规

  本报东京电 记者鲍显铭报道:从6月1日起,日本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新《道路交通法》,该法对骑自行车的人、高龄驾驶员及坐在汽车后排座的人等,都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如监护人要告诫骑车的少年儿童必须戴上头盔;75岁以上的高龄驾驶员必须在车的前后方贴上“高龄驾驶员标识”————枫叶标识,如有违反则扣除“行政处分”分1分,并处以4000日元以上、20000日元以下的罚款;“重度听觉障碍者”驾车时必须在车的前后方贴上“听觉障碍者标识”————蝴蝶标识,否则将被处以扣1分和4000日元以上或20000日元以下罚款的处分,同时禁止过于贴近贴有蝴蝶标识的车或在其前面挤进等行为,如有违反则处以罚款。该法还规定,不论是在一般道路还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坐在车内后排座上的人(包括出租和高速大巴)必须系上安全带;不满6岁的儿童必须坐在儿童椅上,如有违反,则扣1分,但不予罚款。

  日本警视厅去年10月的调查显示,日本人在一般道路上系安全带的比率是,驾驶席为95%,副驾驶席为86%,后排座仅为8.8%,即使是在高速公路上,后排座的比率仍只有13.5%。很多欧美国家都有坐在后排座上的人必须系上安全带的规定。因此,日本修改了原道路交通法,加进了一些新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因车祸造成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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