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倪伟龄报道:黑龙江省是新增加的承担第二批50万套过渡安置房建造任务的省份之一。黑龙江迅速落实,要求选择生产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生产企业生产安置房,明确建造标准和时间进度,开足马力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不足的,可发动木材厂、家具厂等生产相近的企业应急转产安置房;要妥善安排运力,将物资及时送达对口灾区;要组织技术人员提前到达现场,了解建设地点基本情况,配合对口地区有关部门,做好选址、规划、施工现场组织安装等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选派一批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迅速安装运抵的安置房。强调所建的临时住所要能够防震、防火、防风、防雨、防寒,保证至少有3年以上的使用期。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黑龙江建造安置房要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采用轻钢结构或符合抗震和使用要求的材料;选用保温隔热、防火墙体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建设质量,确保3年使用期;过渡安置房室内要配置照明设施;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服务设施。各地市要尽最大可能帮助生产企业解决原材料涨价的问题,防止因原材料不足影响生产进度。
黑龙江省为灾区建造过渡安置房任务为20000套。为保质保量完成对口支援灾区建造过渡安置房的任务,黑龙江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省政府专门成立支援灾区安置房领导小组,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建设厅厅长担任副组长,并由省建设厅、财政厅、发改委、经委、交通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落实;省政府还明确各单位职责,协调配合行动。省建设厅负责活动板房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现场安装;省财政厅负责中央定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和不足部分资金的筹集支付工作;省发改委负责生产原料的供应和调剂工作;省经委负责组织生产厂家生产,并监督产品质量,确保按期完成下达的进度及数量;省民政厅负责协调铁路部门保证铁路输送;省交通厅负责调配运力,开辟绿色运道,保证运输通畅;省技术监督局负责建材产品合格验收和质量把关。
目前,建造安置房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