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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做好150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谢然浩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过渡安置房建设作为当前和近期的首要任务,争分夺秒,加紧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协调20多个省(市)的建设部门,切实做好过渡安置房的生产、运输、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方案,第一批100万套过渡安置房,由20多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负责生产、运输、安装;采取对口方式,具体落实到受灾市州。计划分3期、在3个月内完成。目前第一期25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正在紧张进行中。截至27日,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已安装1900套、正安装4400套、待安装10800套,生产地已发运19100套、待发运24400套。

  据了解,在协调20多个省(市)进行过渡安置房生产、运输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对过渡安置房的建造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每套过渡安置房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室内配置电源、燃气设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轻钢结构,符合抗震要求;采用保温隔热、防火墙体材料,可回收,符合环保要求;保证质量,确保3至5年使用期。过渡安置房的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为:平均每50套住房配建1个集中供水点,设置遮雨棚,满足居民洗衣、炊事、洗漱需要;设置1个公共卫生间,分设淋浴设施和厕所,并配化粪池和无障碍设施,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平均每1000套住房配建1所小学,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至400平方米;1个诊疗所,建筑面积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1个粮食与商品零售点,建筑面积50平方米至60平方米。平均每2000套住房配建1所中学,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至1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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