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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灾后重建要防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魏武 陈菲)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防止可能出现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欧阳淞认为,应从三个方面防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问题的发生。

  第一,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灾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目前这个活动正在23个单位进行试点,四川省是试点单位之一。

  第二,强化干部考核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强化对灾后重建工程的跟踪及对干部的考核,将灾后重建工作情况作为对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欧阳淞强调,对表现好的要表彰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提拔重用,对那些片面追求速度、规模而忽视工程质量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检、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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