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报道:5月4日,江西省召开加快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动员大会,定出目标:确保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这是江西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按照目标要求,从2008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江西各县(市)建设80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90万吨,配套管网3310公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达到70%。整个项目分两期实施,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开工建设环鄱阳湖地区、东江源区、五大河流源头及干流沿线等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到2009年7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2009年7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第二批其他3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到2010年7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