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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何勇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
加大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力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李亚杰)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审议《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稿,研究部署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何勇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大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力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何勇指出,2007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断深化,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收缴不当所得12亿元。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9085件、涉案总金额42.06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874件,占案件总数的15.1%,其中厅(局)级干部80人、县(处)级干部1286人。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完善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规章,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何勇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继续把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作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领域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跨国公司商业贿赂行为,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要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建立市场诚信记录机制,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市场诚信情况;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诚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供求机制,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同时,要继续做好自查自纠整改、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法规制度建设,以及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等项工作。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各项任务完成好。要坚持惩防并举,既要保持严惩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劲势头,又要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要在整体推进中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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