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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3家企业中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
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周雷报道:近日,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中标企业现场签订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协议书”,这些企业将承担5000万只获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此举标志着我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我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对推动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本次推广采取了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供货企业,补贴资金实行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针对节能产品价格高的问题,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50%给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水平。高效照明产品将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中标企业负责具体推广,推广的产品数量越多,得到的补贴资金越多。

  今年3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共招标5个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此次招标对中标企业及产品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包括中标产品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其规格、型号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中标企业保证对中标产品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接受招标人及其授权单位对中标产品生产及供应情况的检查等。

  据悉,参与本次项目竞标企业多为国内知名照明企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商务资质、投标产品质量、产品售后服务、投标产品报价等四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评审合格的候选者进行排序。最终,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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