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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扩大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深圳市日前发布《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办法》扩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范围,包括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将是重点引进对象。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办法》扩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范围,将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主要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列入重点引进范围。实施办法还规定,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以个人身份向深圳市人事部门申办接收。

  实施办法还进一步规范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的工作流程,加强了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用人单位、拟引进人才和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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