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7日讯 记者徐文营报道:“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不断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
《意见》提出,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以服务促进监管,以监管促进发展,努力为首都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来京发展,使北京成为全国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市场。支持国际证券交易所和国际证券清算、存托机构在京设立代表处和办事机构并促进其发展。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机构、行业促进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提高金融中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首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来京发展。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境外推介活动,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国际影响力。
《意见》明确了金融功能区建设规划,包括增强金融街的总部金融功能、增强北京商务中心区国际金融功能、增强中关村西区科技金融功能、增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产业金融功能、增强丽泽商务区金融功能、增强金融后台园区服务功能等。
关于持续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意见》指出,大力吸引和聚集国际金融机构来京发展。积极支持外资银行在京设立子银行。鼓励和吸引外资金融企业在京设立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京聚集优势,鼓励其在京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期货经纪等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鼓励专业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京发展。支持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试点,推进北京银行收购保险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在京聚集金融租赁、汽车金融、住房金融、专业货币兑换、货币经纪、券商直投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创新发展。支持证券金融公司在京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交易机构在京建立远程路演中心和远程开市中心。充分发挥总部经济优势,积极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在京设立和发展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聚集金融控股公司和国内外各类金融行业协会总部及地区分部。优化首都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研究吸引金融人才并促进其在京发展的政策措施,着重加大对金融高端人才、金融急需人才的吸引聚集力度。健全完善首都金融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加强首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搭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设立金融人才服务中心,为金融人才在京聚集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培训、生活等全方位服务。
《意见》还包括强化投融资市场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进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奥运的水平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