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1日,招商银行正式宣布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UNEP FI)。“联合国规划署金融行动的宗旨是推广和普及绿色金融,督促金融机构投身可持续金融的实践,加入此行动,是招行在探索绿色金融之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招商银行副行长张光华表示,加入该组织的意义是学习国外银行先进的金融理念和管理经验,用国际通行惯例实现自我约束,探索能效项目、减排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为施行绿色金融项目积累经验,从而为中国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一种新的模式。
制定全方位绿色金融行动计划
在招商银行,记者看到一份详细的绿色金融行动计划,具体包括:在该行的所有日常经营活动中引入环境概念,在市场准入、客户选择、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多方面设计相关标准和流程;将环境因素列为信贷准入条件的重点要素,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严格的比例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项目等绿色金融贷款比例,计划在3到5年内将此比例提高到10%以上;设立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如引入碳交易衍生工具,清洁发展机制项下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能源效率贷款等;积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学习、吸收国际领先的管理与技术,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创设绿色金融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绿色金融事业的发展,首期20万欧元专项基金已经列入预算。
“我们的目标是全面树立招商银行积极和创新的绿色银行形象,使我行的发展和业务增长建立在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为我国绿色金融、环保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招行副行长张光华说。
回避“两高一剩”支持循环经济
张光华介绍,招行将环境因素列为信贷准入条件的重点要素,项目贷款全面实行环境风险评估,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加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管理,其中电力、钢铁、煤炭、有色金属、水泥、化工、造纸等行业都实行严格的比例管理,并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招行的具体策略,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政策,明确信贷准入的高环境标准。
“招行坚决回避‘两高一剩’项目,否决多个不符政策的项目。”张光华说,去年国家环保部门首次交给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一份环境违法企业名单,按照三个部门共同拟定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全国的金融机构将不得对这批污染企业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到某电力公司部分项目不符合环保审批的标准,收回了贷款并停止了与该企业的合作。
另一方面,招行提高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贷款比例,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环境保护项目。中电亚洲是招商银行的一个优质合作伙伴,作为中电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全权负责管理及发展中电在内地及亚太区的电力业,并率先进军水电、生物能、风能等清洁绿色能源领域。自2005年底,招行陆续给予其下属公司广东怀集水电合作公司和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贷款近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其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展。
“随着招行对我们绿色金融信贷资金的不断投放,广东怀集水电合作公司经营效益取得明显提升,近年发/售电量以超过10%的速度逐年增长。中电环宇(山东)的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是国家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利用棉花秸秆为燃料,生产清洁电力和蒸汽,按热值计算,1.7吨的棉花秸秆可与一吨标准煤的热值相当,自去年6月投产后,每年可减少碳排量11.74吨。现在项目二期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待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减少碳排量近30吨。”中电亚洲有关负责人介绍。
招行不仅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投放的贷款额度,并且还通过贷款利率的下浮予以其更大的支持力度。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个受益者。“我们公司是研究、开发与生产制造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企业。风力发电不仅用可再生的能源缓解了能源的供求矛盾,而且还大大降低了污染,由于这个原因,招行不仅给予我们综合授信3亿元,而且贷款利率下浮10%。”公司负责人说。
绿色信贷促管理和业务模式转型
在招行看来,金融机构支持环保产业,不单纯是慈善活动或者某种公益行为,发展绿色金融为银行提供了实现管理模式和业务模式转型的良好途径。“我国的节能环保金融服务市场刚刚起步,是一片广阔的‘蓝海’,有专家预测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需要投资8000亿元左右,这对我们也是一个机遇。”张光华坦言。
他认为,长期以来,国内银行机构普遍存在“速度情结”和“规模冲动”,存在比较突出的“垒大户”现象,走的是一条高资本消耗、高风险积累、低经营收益的外延粗放式的发展路子。商业银行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追求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正确处理资本、风险与收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可持续的、稳健的盈利增长为经营目标,走一条较低资本消耗、较高经营效益的内涵集约型的发展新路子。只有确立这样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念,才能自觉、有效地实施绿色金融战略,进而推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招商银行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底,招商银行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的贷款投放较年初新增30%,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支持清洁能源项目较年初增加20%,包括天然气、核电等项目;支持环境保护项目较年初增加22%,包括环保设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支持节能减排项目较年初增加33%,包括重点工业、交通、建筑、电器及照明等。2008年,招行已决定将环保产业和碳交易的行业作为聚焦行业,加大产业研究和产品创新力度,细化行业信贷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张光华介绍,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也是招行扩大绿色信贷业务的有效手段。继去年10月加入UNEP FI后,12月,我国财政部与法国开发署签署能效项目中间贷款协议,招行作为三家转贷行之一,获得2000万欧元、期限15年的转贷金额,用于特定省份的能效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项目;随后,招行又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洽谈,计划在今年展开合作,提供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全球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开展国际合作,绿色金融在发达国家已有成功实践,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