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郁报道: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2008年《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日前举办。
与会者认为,深入学习与贯彻《物权法》,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法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物权法》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平等保护广大证券投资者合法财产的基本原则,为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物权法》对于资本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具有维护秩序、促进投资、保护收益、化解纷争和制度创新的社会功能。
与会者还就投资者教育的方式、方法和意义,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与管理模式,证券公司治理中的难点热点法律问题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展开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