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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为拉萨“3·14”事件中受伤人员发放医疗救助金

  新华社拉萨4月25日电 (记者颜园园) 西藏近日开始为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中无辜受伤群众发放医疗保险救助金、医疗救助金等,以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在拉萨“3·14”事件中英勇救人的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生洛桑次仁成为首笔医疗保险救助金的受益者。已经康复出院的他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11771.95元的诊疗费用得到全额报销;未参加医保的四川商人钟德平领到了医疗救助金16606.5元。

  西藏自治区社保局局长许继平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已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14”事件受伤害的参保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可得到一次性全额。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建中介绍,对未参加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无辜受伤住院人员将实行医疗救助。按无辜受伤人员住院发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和医药费全额给予救助。

  据介绍,首笔医疗保险救助金支付后,西藏自治区区直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正加紧对其他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金的审核结算,将于近期全部支付。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已为14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无辜受伤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约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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