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
具体包括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
二是针对假期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特点,要重点检查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以及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
三是针对今年“五一”假期调整为三天的特点,要在全面整治旅游交通价格秩序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机动车停车收费、短途客运价格以及“农家乐”等乡村和城市周边旅游价格。
四是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