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去年底,为扩大农村市场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宣布在四川、山东和河南三省率先启动我国“家电下乡”试点。按照规定,三省农民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在省内指定网点购买中标型号的家电,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记者了解到,这一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川:产品销量突破10万台
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了解到,该省自1月15日启动“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农民群众购买踊跃。截至4月7日,“家电下乡”产品销量已突破10万台大关。
据了解,为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四川省简化了农民购买产品、领取补贴的过程,如“允许农民跨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因故未能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的,只要能准确无误地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即可开具销售发票、上网登录销售信息”。
山东:产品销售近44万台
记者从山东省经贸委了解到,山东省家电下乡进展顺利,已销售家电下乡试点产品43.96万台。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山东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了补贴备案工作程序,并对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求各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快已销售家电产品的信息录入工作,加强未用标识卡清理回收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使用未销售家电标识卡冒领财政补贴现象的发生。
河南: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重点实施六项措施
据悉,为了切实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河南省制定了六项切实可行的措施:首先,把好家电货源源头关。从生产环节,家电下乡的产品和生产企业通过招标确定。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中选优,全国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中标。其次,把好流通环节关。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也是通过招标确定的,10家中标企业知名度高、实力强、网点覆盖面广、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第三,严格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条件,在经营设施、销售场地、技术人员、商业信誉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第四,严格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第五,建立严密的记录、监督和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从产品出厂开始,对产品的相关信息资料在系统录入,全程跟踪产品流向。第六,建立便捷的售后服务。每个生产企业将设24小时呼叫中心,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能够随时答复;同时,售后服务网点覆盖到县级,每县至少有一个网点。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形成覆盖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以县城为龙头、乡镇为基础的家电销售服务体系,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允许退货。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的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的试点期间,全省农村居民凡购买197种中标型号的彩电、冰箱和手机,可得到13%的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已将13亿元补贴下拨到全省各县专用账户。 (肖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