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国家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这种能源管理体制既是保障我国能源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选择,还是我国现实国情下的可行性选择。
国家经济安全需要能源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作为重要保障。能源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能源安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未来走向。目前,能源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有必要从战略发展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角度,对能源产业进行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建立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它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筹帷幄的重大决策。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国家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这将从体制上保障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改变我国能源产业分散管理的现状,迫切需要加强对能源产业的综合管理。分散的能源管理体制,影响了我国整体能源战略的制订与实施,使我国能源工业的发展难以站在大局的高度,制订全面统一和科学的战略方案,也难以针对国内外能源形势的变化采取及时有力的应对措施。因此,迫切需要加强能源的综合管理。此外,能源涉及的部门和行业很多,需要协调的事情也很多,从各种能源之间的比例协调到能源之间互相替代与转换,都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如果没有一个职责相对集中的能源主管部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能源需求旺盛的国家来说,是不适应的。成立一个独立的能源执行机构国家能源局,将目前分散的能源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将有效避免政府职能的重复与交叉,减少能源开发中的浪费及对环境的影响。
将国家能源局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局,既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又是使能源产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讲能源管理是宏观问题、长远问题,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投资政策、价格杠杆等宏观政策和手段的综合运用。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能源综合主管部门三次设立又三次撤销,从燃料工业部、国家能源委到能源部,改革曲折历程表明,将能源作为一个行业独立于宏观调控之外的管理思路是难以成功的。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更有权威的能源主管部门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建立与宏观调控部门紧密联系的能源综合管理体制,还是提高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影响力的需要。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中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到2030年将增加到74%。随着我国能源使用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我国能否改变在国际能源竞争中长期被动局面,顺利从国际市场获取能源,需要宏观调控部门与能源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参与国际间的能源对话,提高国际能源合作的话语权。
这次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是一个阶段性的探索。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任何一次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次能源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在听取多方建议、多种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选取的,是充分讨论、反复协商的结果,是新形势下符合我国实际的可行性选择,也为今后的进一步调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的能源机构如何调整,还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效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