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农业的多种功能日益凸现,农业的基础作用日益彰显。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
这为我们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全面把握新机遇新挑战,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做好“三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国人口众多,农产品消费需求大,农业劳动力数量多,保障主要农产品供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对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切实保持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作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这些年,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方面也做出了创新和努力,在控制贷款总量的前提下,通过调整信贷结构,控制非农贷款,确保使农业和农户贷款明显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比例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明显加大。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难得的好局面。但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农村发展仍处在攻坚克难阶段,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都离不开金融对“三农”的有力支持。当前,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网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针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金融的支农功能,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农村金融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要积极稳妥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贴近农村实际的优势,积极开展支农金融服务,进一步有效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不断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状况,为农民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要开发农村商业信用贷款,创新小额贷款方式,扩大小额贷款服务。
二是加大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三农”的力度,推进农业银行改革,促进其对县域经济的扶持。要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改进“三农”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机制,积极引导政策性和商业性信贷资金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支持“三农”的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城乡联动,建立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同时,各地区还应鼓励其他银行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
三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三农”对金融服务也必然要有新的更高要求。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主打产品的优势,在着力完善操作流程、方便农民群众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适应形势变化、挖掘潜力、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不断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信用社要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扩大资金来源,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要支持农村信用社清理、回收、处置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切实化解风险,不断壮大实力,实现新的发展。
四是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要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扩大“三农”信贷资金来源,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存款协议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对邮政储蓄返还的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应集中用于支农信贷投放。要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
五是加快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要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
六是制定符合农村信贷业务特点的监管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规范和引导农村民间融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要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互补村镇的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诚信文化,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建设农村征信体系,全面推行资信评定制度,抓好信用农户创建工作。
七是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和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要加强对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金融服务,加快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的共同发育和连接。
八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管理保费补贴资金,加强宣传推动,全力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同时,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商业性涉农保险业务,开发适应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和财产、健康等风险保障,有效发挥引导生产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