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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北京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近年来,我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加快发展,社会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民生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在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和合理使用各类人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卫生方面,全国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支出不断增加,覆盖城乡、功能比较齐全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就业方面,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在社会保障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抗灾救灾工作全面加强。在文化和体育方面,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进一步繁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群众性体育蓬勃发展。但也要看到,人民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期待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也更加需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发展教育也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为全体国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必须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素质,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这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扩大就业的压力大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积极发展经济、调整结构,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支持创办小型企业,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的长效机制;督促各类企业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的看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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