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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将援助3.5万户农村家庭转移就业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福建省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全年援助3.5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现转移就业。

  福建省确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是城乡所有就业困难人员。据悉,福建将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管理,形成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长效援助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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