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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今年第二期凭证式国债发行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9日宣布决定发行2008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3年期32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公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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