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近年来加强了与国家创新体系其他各单元的联合合作,通过与地方共建研究所(院)以及多种形式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了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统计数据表明,中科院院地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中科院已与28个省、区、市签署了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且均在执行中。据统计,1998年至2007年中科院与地方、企业、大学、其他科研机构等共签署了各类科技合作协议350余项。
2007年,中科院通过技术转移方式使地方企业当年形成销售收入623.3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1.7%;年度利税101.8亿元,比上年增加35.7%,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
据科技部统计,2006年中科院技术合同登记1850项,合同成交金额12.4亿元;2007年中科院技术合同登记1803项,合同成交金额达到18.08亿元,合同成交金额比上年提高45.2%,中科院技术转移合同登记数量已初显规模。
瞄准世界前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与地方政府共建研究所,是中科院深化科技布局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与地方政府共建的7个研究所(院)科技队伍逐渐壮大,科研活动已逐步展开,产出了一批专利和论文。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城市环境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基建工程进展顺利。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是中科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和管理规范建设的研究所,经过3年筹建,正式通过了联合验收。
各类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是中科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化产业化的重要平台。目前,中科院院属各单位已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共建各类技术转移转化机构270余个。继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等7个平台型技术转移中心成立后,2007年又与台州市共建中科院台州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与山东省筹建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截至2007年底,9个中心已承担转化项目300余项,涉及信息、自动化、能源、环保、先进制造、生物、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正有序展开,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继上海浦东科技园、大连科技园、北京中关村科技园、杭州科技园、金华科技园、白银科技园等创新科技园后,2007年中科院又与沈阳市签约共建沈阳科技园,这些科技创新园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分布在北京、上海、沈阳、长春等地的8个中介型技术转移中心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的中介模式,发挥了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此外,中科院还加强了院地合作专项计划的实施。为切实发挥中科院科技成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继“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科技援藏工程”、“科技支黔工程”、“科技支青工程”等骨干计划和工程的实施,2007年中科院又启动了“科技支甘工程”、“科技支新工程”。以上6个院地合作骨干工程和计划已立项79个,总投资近10亿元,其中院投资6800余万元,吸引社会投资约9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