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地区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调整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报讯 记者李治国报道: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840元调整为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调整为8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介绍,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上海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所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额度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4月1日起,上海还调整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每月550元,最低为每月410元。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