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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检部门将对奥运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管

  本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国家质检总局7日印发《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对所有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对所有奥运食品的生产加工实行封闭管理。

  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这一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到北京奥运会结束,对北京奥组委和各奥运主办、承办地政府指定的供奥运食品加工企业提出了专门的生产要求和监管措施。

  根据这一办法,各级质检部门要统一指定驻厂监管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具备分析、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人员方可上岗。驻厂监管小组将实行24小时不间断驻厂。各级质检部门还将加强对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防针对奥运食品供应的人为破坏。

  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成立企业一把手任组长的奥运食品定点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建立明确的奥运食品定点供应保障制度,规划专用的原辅材料储存场地、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成品包装和成品储存场地。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由企业指定的责任人采购自北京奥组委认定的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每一批次采购的原辅材料都要向基地索要检验或监测报告等材料备查,每一批次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原辅材料的运输必须由企业指定责任人全程监督。

  各企业还要对供奥运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并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出厂。所有供奥运食品的包装上都应使用电子监管码或其他惟一标识码。食品的包装和储存除按照食品相关要求执行外,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包装并负责储存场地安全。每一批供奥运食品要建立一整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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