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素描
镇南村位于温州市区最东面,在龙湾区永中镇34个村中属于富裕村。全村有934户,共3373人。由于该村位置在永中街道中心,沿街店面全部出租。村里还办起了9家村办企业,涉及农业加工、五金电器、阀门、包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材、建筑施工等领域。2006年全村实现社会总产值1.87亿元,村集体净收入850万元,集体资产近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553元。
镇南村有12户人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1岁的姜祥友就是其中之一。他和妻子都因病在家,没有收入。78岁的老母亲为了照顾他们及8岁的小孙子,也搬来同住。3月28日,村里的民政员王坚岳领着记者去姜祥友家。2层楼房,50多平方米的面积,虽然简陋,却收拾得干干净净。刚买菜回来的姜祥友兴奋地说:“我是低保户,可生活质量不比别人差。你看我的菜,有鱼,有肉,也有豆,荤素搭配呢。”
姜祥友从2001年开始享受低保。“刚开始一家三口每个季度领450元,现在我一个人每月就能拿到310元。逢年过节镇里和村里还给发补助。”他家现在烧饭用电饭煲、炒菜有煤气灶、洗衣服用洗衣机,楼上的卧室里还有电视。去年底,还花4000多元“改造”了卫生间。说起这些,姜祥友一家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在永中镇,民政员郑福进告诉记者:“我们镇的低保户今年有455户,共878人。”永中镇1997年开始实施低保。根据《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镇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2002年前,镇里享受低保金的每人每月大约50—80元。以后逐年递增,今年农业户口220元,非农业户口340元。
偌大的乡镇,谁能享受低保?郑福进说:“我们的办法公开透明。”每年12月他们确定下一年的低保对象:要求最低生活保障者先打申请报告,名单在村里或居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接着由民政员核实情况,经审批同意后,名单再第二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7天。
拿了低保的人是否“终身受益”呢?不是。郑福进说:“永中镇的姜方荣因中风常年卧病在床,原本享受低保。但是今年儿子年满18岁,可以养家了,他就不再被列入2008年的低保户名单。而且,低保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据郑福进介绍,每年低保户名单确定后,各村(居委会)的民政员每月都要跟踪,随时调整。
“以前,低保金每季度发一次,我们都去镇里领。后来村里的民政员每月按时送钱上门。”镇南村低保户姜和平81岁的老母亲对党的好政策赞不绝口:“从去年开始,每户领到一张银行卡,每月15日钱就打进来了。我们随用随取,方便极了。”
从全国情况看,浙江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最高。龙湾区的低保金一直由三级财政负担,其中市级财政50%,乡级20%(街道10%),区级30%(或40%)。今年起,区民政局还建立了专款专用账户,保证资金划拨到位。
“低保金只是发给低保户的‘吃饭钱’。现在龙湾区,低保户最低的生活需求都能得到妥善解决。”龙湾区民政局局长李谊的一席话引得记者刨根问底。原来,这个区的低保户除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外,每年还根据物价上涨发放补助,同时还配套了教育、医疗、住房、救济等方面的救助措施。李谊说,龙湾区的低保户子女读书有“教育券”,保证9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上学、吃饭。高中和大学阶段可以享受每年4000—5000元的教育补助;从2005年起,区里每年按常住人口每人10元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专门解决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低保家庭危房维修还能有补贴。此外,区民政局每年200万元、区慈善总会每年100万元的“临时救助金”也常年为低保户“救急”。他说:“今年,我们还要实施‘医前救助’,让没钱的人能及时治病。我们的目标是让困难群众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