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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开展新农合五项试点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为完善新农合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以地市为单位统筹进行5项试点工作。

  一是开展以地市为统筹层次的试点工作。据介绍,广西一些市辖区农业人口较少,独立开展“新农合”风险较大。针对这一情况,广西探索将所有市辖区联合起来,以市为统筹单位,统一全市补偿方案,强化基金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广西将选择部分县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探索门诊补偿的适用办法,提高农民就诊率,逐步扩大门诊受益面。三是开展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试点工作。卫生部门与劳动部门一起,对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制定有效的参合或参保衔接办法,允许他们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四是开展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衔接的试点工作。将“新农合”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适宜技术推广相衔接,将基本的、经济适宜的药品纳入新农合用药目录,将安全有效的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诊疗项目,满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五是开展贫困地区巡回医疗、远程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尽快把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送到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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