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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京津渝四大产权交易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启动

  本报讯 记者沈则瑾报道:全国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日前正式启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在上海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

  这是继今年3月1日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之后,全国统一产权大市场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产权市场诞生发展已逾20年,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规则却未完全统一,跨区域企业并购重组常遇各地政策随意性大、不规范运作等问题,影响各产权交易机构间深入合作,阻碍统一全国产权大市场的发展进程。

  此前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地区20余家产权交易机构已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通过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平台、统一交易统计口径,积极探索区域产权交易统一市场的途径、措施和办法。今年3月1日,上海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产权交易市场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产权交易市场争议处置规则”等。

  随后,国内最具规模的沪、京、津、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经过多次磋商约定,为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提升,共同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

  根据新签署的协议,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将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联合磋商机制,对各自交易制度体系中的规则和流程的异同点,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磋商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四方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在统一交易制度体系及交易系统的基础上,四方还将积极探索实现国有产权联合发布、联合受理、联合竞价等深度合作,也欢迎其他产权交易机构使用这一交易制度体系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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