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能源消耗结构的转变,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是关键,技术创新是不可忽视的突破口。
为此,我建议:一、尽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使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发展有法律可依,有办法可循;二、借鉴国外经验,支持太阳能电力并网。相关部门应制定和欧洲发达国家类似的并网补贴,对国内太阳能企业给予实质性的激励,迅速培育市场,形成有自我完善机制的国内太阳能市场;三、要建设太阳能电力示范工程,提高公众的绿色能源意识,积极推出太阳能电力示范工程(尤其在城市),做好社会公众宣传,建立更大范围内对太阳能电力认可的社会环境;四、强化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竞争。目前国内太阳能企业盲目上马情况普遍,原材料价格一涨再涨的同时,产品销售价格不断下滑。为避免恶性竞争,就要实行行业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标准,这样才能促进中国太阳能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五、加大太阳能电力的科研投入。国家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基础研发、应用、原料、设备、工艺等各个环节,尽快缩短和国际最先进技术的距离,以期建立中国太阳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六、在偏远农村地区充分使用太阳能电力能源。太阳能电力能在最快的时间内,以较小的成本供给必要的生活电力,帮助经济落后地区脱贫,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均衡发展。应积极发挥太阳能发电的这一优势,解决边远地区的基本电力供应。 (本报记者 张 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