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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规划要尊重历史和现实,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大拆大建。

  去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注重考虑中心城市功能的建设规划转向城乡统筹规划。城市的规划建设可以超前,为以后的发展留出空间;而农村的人口和住宅分布基本固定,一旦规划出问题就意味着资金的浪费。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在规划建设48个重点示范村,重点示范村的规划原则是统筹考虑农民生产生活的方便,现实和长远的需求,优先规划建设学校、“三馆”(文化馆、图书馆、音像馆)等功能设施。实践证明,做好农村建设规划,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本报记者 刘 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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