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作为东部沿海县份,虽然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但仍有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以农村为例,2007年全县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人数占总人口的5.1%。其中,因病致贫的占37.6%,因残疾致贫的占18.8%,因无劳动力而致贫的占14.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将加大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
一是结合江苏省小康指标体系,提出力争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在全县基本消灭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今年要达到每人每天消费不低于1美元的标准,县财政将增加支出4000万元左右。
二是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救助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年内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由90元提高到140元,集中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五保由1540元提高到1800元。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人群,以及因大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由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三是我们将全面启动社会帮扶工程,全县229家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到村,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对突发事件、重大灾难事故致贫及暂时性生活困难群体,拓宽社会救助渠道,发挥慈善机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新工作机制,加快消除绝对贫困进程。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众就业培训的扶持力度,鼓励他们自食其力。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海安县县长,本报记者 谢文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