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部地区城市的代表,南昌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愿望迫切。然而南昌市平均每月就‘拒签’10余个项目。”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市市长胡宪说,“南昌在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过程中,引进项目数量频频刷新,单位能源消耗却大幅下降,面对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南昌并没有‘来单照收’,而是选择性地吸收低耗能、少污染的项目。”
胡宪代表说,“中部地区要实现崛起,就必须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坚持4项原则: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的原则;当前发展与着眼长远相统一的原则;全局和局部相统一的原则。”
“两型社会”的定位对区域发展带来哪些机遇?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赖明勇委员告诉记者,“‘长株潭’集中了湖南省近40%的GDP和财政收入,城市化率达到了50%,区位条件优越,科技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在协调机制、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尚处在工业化过程的重化工业阶段,进行‘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还需要在产业转型、节约型经济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化推进等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率先探索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新路。”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其经济总量占全国的20%以上。杭州市政协主席孙忠焕委员认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应突出科技创新对区域现有产业结构调整的先导支持作用,以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和科技产业的国际化,提升联动发展的新型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功能。目前,这一地区已进入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发展阶段,地区间的科技创新合作正在加快,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科学规划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代表委员们认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必要措施。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委员说,“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在财政上应该加大对限制、禁止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使这些地区能够享受到与优化、重点开发区域同等的基础公共服务。在产业政策上,要鼓励优化开发区域调整提升产业结构,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鼓励重点开发区域改善投资环境,承接优化区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鼓励限制、禁止开发区域保护好生态环境,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在政绩考核上,优化、重点开发区域要侧重产业升级、自主创新等指标,限制、禁止开发区域要弱化对GDP的考核。”
郑新立委员表示,我国省级行政区也应积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比如北京市,就将城区、郊区、山区划分成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个城市功能区。其他省份也应积极推进,有效整合行政区域内各种资源,实现各生产要素优化高效配置。
“主体功能区建设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原主席蒋以任说,“局部要服从大局,全局要兼顾局部。在主体功能区划分上,各地应服从大局,突破行政区划概念,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局部之间要加强合作。以长江三角洲为例,要实现这一区域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强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之间的联动。要做到存量优化、增量合理布局,产业链联通。存量上,产业上游地区要把产业中下游环节转移出来;增量上,要准确定位,加强互动,合理布局新项目,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竞争,避免资源浪费和资本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