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联合国电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2007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共受理国际商标申请3. 99万件,比2006年上升了9.5%,创历史新高。其中,德国连续15年名列榜首,申请量为6090件,占15.2%;法国3930件,占9.8%;美国3741件,占9.4%。中国以1444件居第八,占3.6%,是前十位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始建于1891年,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马德里体系在出口市场为个人和企业获得并保护商标提供服务,具有省时便捷、费用低廉的特点。商标权利人通过该体系直接向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国际注册申请书,并可在马德里体系多个国家获得保护。申请人可指定商标在哪些国家受到保护。目前,一项申请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同时,还可进行后期指定,扩大商标保护地理范围,将国际注册效力延伸至更多的成员国。如果某个国家被指定纳入商标保护范围的申请越多,说明这个国家的市场越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