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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3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世界银行延长硬贷款期限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日前批准了延长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简称世行硬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以及合并贷款产品的新政策,该政策适用于2008年2月12日及以后由执董会批准的贷款项目。

  过去,世行一直根据借款国的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来划分其硬贷款期限和宽限期。

  按照这项新政策,不论国别人均国民收入,世行硬贷款将对所有借款国均采用同样的政策,即,世行硬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将不固定,在同时满足贷款平均期限不超过18年、整个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的条件下,借款国与世行共同商定具体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目前,世行提供两种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础的贷款产品,即固定利差贷款(FSL)和浮动利差贷款(VSL)。固定利差贷款曾拥有浮动利差贷款所不具备的三个风险管理选择权,并可以为借款国提供个性化还款模式。这三个选择权一是已支付贷款的利率和币种转换权;二是未支付贷款的币种转换权;三是可以为利率设定上、下限。在还款方式上,借款国除可以选择年金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个性化的还款计划。

  目前在世行硬贷款新政策下,浮动利差贷款将拥有与固定利差贷款同样的风险管理选择权,以及个性化还款计划。

  此次世行硬贷款新政策是世行加强与中、低收入国家合作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2007年10月27日世行硬贷款降价后世行提出的又一项主动服务发展中国家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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