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促进热点旅游城市的全面合作,本着“构建热点旅游城市旅游市场一体化,实现国内旅游热点城市共同发展与繁荣”的指导思想和“加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经北京、上海、重庆、西安、杭州、南京、昆明、成都、哈尔滨、桂林协商,决定建立北京与中国主要热点旅游城市旅游合作机制,并达成以下协议:
成立十个热点旅游城市联合体并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北京市旅游局。建立热点旅游城市市级旅游协调会议制度。不定期轮流召开热点旅游城市市级旅游协调会议。相互支持各自举办的旅游促销活动,鼓励热点旅游城市共同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整合各自优势资源,打造中国热点旅游城市形象,共同设计开发热点旅游城市精品旅游线路。建立热点旅游城市间共享的旅游招商项目库,为旅游投资者提供权威信息。鼓励大型旅游企业实现跨市经营和品牌输出,并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的改革。建立市级旅游信誉信息系统披露制度,发布相关旅游警示和不良旅游企业信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资讯。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为热点旅游城市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加强旅游质监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沟通,及时处理违规事件和旅游投诉。 (宗 文)